一、楼宇布线系统的验收
1.验收工作的组织:工程主管单位会同使用单位及数字办对布线工程组织验收。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包括工程主管单位的项目经理或相关人员,设计及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楼宇使用单位信息管理员,数字办有关人员及或物业管理部门的人员。
2.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及施工、竣工的图纸和文档资料齐全。
(2)按设计要求及工程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全部竣工。
(3)施工单位完成对工程的全部自测并提供测试报告。
3.验收的主要内容:
(1)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是否符合《校园网楼宇布线系统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规定。
(2)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建设合同的要求。
(3)质量验收:按楼宇重要程度、使用性质、建筑规模及设计施工单位的等级不同,抽取15%-30%的信息点进行复测。
(4)对被测信息点的电气性能不合格率或被测信息点与配线架的标识不符率大于5%的工程,应被确定为不合格工程,整改复验之前不得投入使用。
4.验收报告需经各方(招标、设计、施工、使用等)代表会同签字认可后,方能移交使用。如对某些方面有保留意见或需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
二、楼宇布线系统的使用
1.经验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的楼宇布线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数字办完成移交。
2.楼宇布线系统移交时应提交的文档资料包括:
(1)楼宇布线系统设计文件和数字办对该设计文件的会签意见。
(2)楼宇建筑外场图:能说明相关通信管道人孔位置和光缆出入土管位置、管径、数量等情况的建筑外场相关工程图。
(3)楼宇内部布线图,含总图、水平及垂直分系统工程图。
(4)楼宇内部信息点分布表。要求对所有信息点进行正确合理编号、提供配线架及房间号相对应的数据。
(5)楼宇内部与布线系统相关配线间的强电配线工程图。
(6)楼宇布线系统测试报告。有对所有信息点进行长度、通断及衰耗等测试的完整数据。
(7)配线设备间机柜布局工程图。
(8)楼宇布线系统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9)楼宇布线系统验收报告。
3.楼宇内校园网的开通条件:
(1)楼宇内的布线系统必须通过验收并完成向数字办的移交工作。
(2)外部光缆接入工程完成并已通过验收可交付使用。弱电间符合设备开通供电等环境要求。
(3)楼宇主要使用单位已明确楼宇内布线系统协管人员,并已明确职责。
(4)相关网络设备安装到位并具备开通条件。
(5)楼宇业主及物业等管理人员均已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