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繁荣学术,培养人才,鼓励科技工作者多出成果,加速全市科技事业的发展,促进理论和技术创新,发现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让科学技术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汴办〔2003〕29号和汴办〔2005〕44号文件精神,市人事局、科协决定开展开封市第五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的成果应为2007年元月1日—2008年12月底完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或自然科学交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和实验方面的学术成果(一般性实验报告、综述、统计资料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不在评选之列)。
二、评审范围、评审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办法等原则上均按《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彰暂行办法》办理。
三、奖励规格及办法
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属市级奖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与其它市级科技成果奖同等对待,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晋升的依据之一。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推荐、申报有关事宜
(一)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申报评审表、论文及成果发表或获奖情况证明,论文可复印发表原件。
(二)申报时须同时送交论文发表所在刊物、专著原件或成果获奖证书。经评审办公室审验后将原件退回,市评审办公室不予保存。
(三)凡所报成果为第一作者的均只限于三项以下,多报者不予受理。
(四)集体成果申报由所在县(区)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企事业单位、各大专院校和有关单位负责。
五、《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专家推荐意见书》及《单位推荐登记表》到开封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评审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或从市科协网站下载。
六、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29日12点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七、收费标准:申报一等奖200元,申报二等奖180元,申报三等奖150元。
科外处
2009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