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及时完成全院一年一度的科研技术服务成果的登记、备案、统计和归档等工作;及时核算2009-2011年聘期内个人科研成果工作量、为学院年终人事分配决算提供基本资料;完成教育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始全院的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由于年度成果登记涉及全院人员的聘期(三年)任务量的核算,人数多、数据多、工作量大,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安排专人(科研秘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一、科研成果登记内容
凡在2011年出版的著作(包括专著、教材、译著等)、发表在 CN 刊号以上的正规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集论文、结项和鉴定项目、科研获奖成果、科研项目(含纵向、横向)、专利项目等,均在登记范围之内。请各部门统一将本部门科研成果按照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的范式以 WORD 格式输入计算机。
二、几点说明
1.各部门科研成果汇总后,统一专人报送科研外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
2.本年度SCI、EI、ISTP等收录论文,需作者提供检索机构有效证明。论文除学院学报外,须提交论文原件(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
3.请在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备注栏”注明该成果为“任务”、“奖励”及名次。
4.科研成果登记除岗位任务、奖励外,仅对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
5.由于客观原因在核对时拿不到成果原件的,春节后可以拿原件补报。
6.本年度科研成果如不参加登记,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补报。
请各部门指派专人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果登记、验收和录入工作,保证本部门成果按时、全面登记。
三、各部门报送材料时间:
各部门需报送打印的个人登记表和成果汇总表各一份(加盖系部公章和系部负责人签章),同时发送电子稿。
电子稿发至:kfhhsykw@163.com
收交材料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陈琳、曹玉华
联系电话:3658050、3658049
附件一:黄河水院科研任务情况表
附件二:黄河水院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四:部门代码
科研外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