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十七条第(一)款“学业成绩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的”和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之规定,我院8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并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经研究决定,拟作退学处理,名单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公告期间,学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将陈述和申辩材料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63326909@qq.com。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退学后,该生不再是足球竞彩软件哪个好的在籍学生。
特此公告。
测绘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4日
附件:
拟退学学生名单
上一条:职业技能等级拟认定情况公示
下一条:职业技能等级拟认定情况公示
【关闭】